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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派驻机构

第一至第五派驻纪检组

一、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办公室、县信访局、县委网信办、县人民法院、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县档案馆、县工商联、县侨联、县残联等12家单位。
二、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总工会、青龙湖国家湿地保护工作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社会公益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等11家单位。
三、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宣传部、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务局、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青龙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县移民工作中心等11家单位。
四、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卫健局、县交通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医保局、县计生协会、县红十字会、县科协、县矿业企业税源监控中心等11家单位。
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综合监督: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党校、县人民检察院、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旅游文广局、县民宗局、县审批局、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中心等12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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