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2 10:44:48 阅读量:1240
2020年7月17日,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0年6月份全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情况的通报》,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排名后5名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大巫岚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个月在全市第一组排名后5名,其中2020年5月15日,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4月全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大巫岚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两个月排名后5名;2020年6月18日,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5月全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大巫岚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三个月排名后5名;2020年7月17日,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2020年6月全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大巫岚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个月排名后5名。2020年8月14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大巫岚镇党委、政府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大巫岚镇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四个月排名靠后问题,再次给全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也充分暴露了个别乡镇在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上重视还不够,责任压的不紧不实等问题。对于暴露出来的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整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为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管防控,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认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认识和对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以更坚定的信心和决心、更有效的工作方法、更大的工作力度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要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责尽责。要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强化日常执法和监督力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时段的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种污染环境问题的发生。
三要狠抓工作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共同打好蓝天保卫战这场硬仗。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压实责任,靶向施策,科学施治,精准治理,凝心聚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落具体。
四要严明纪律规矩。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对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彻底,工作措施不力、大气问题频发、严重影响全县空气质量大局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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