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发布时间:2021-06-10 18:20:28 阅读量:3610
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党委书记周海艇、乡长朱永生,乡党委组织委员于多,乡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王忠会和北干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谷春生,村委会委员、文书任素清在森林防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21年5月8日12时许,龙王庙乡北干树村徐某家草料棚(羊圈)和山边着火,并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总面积296.4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83.35亩,其他林地面积13.05亩。经查,龙王庙乡及北干树村存在落实上级防火要求不到位,防火宣传教育不深入,防火督导和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该乡党委书记周海艇,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朱永生,乡党委组织委员、包村领导于多,乡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包村干部王忠会,北干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谷春生,村委会委员、文书、包片责任人任素清等人履职不到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对北干树村发生森林火灾问题负有责任。2021年5月14日,周海艇同志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朱永生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于多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王忠会、谷春生同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素清同志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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