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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室 发布时间:2022-09-09 12:09:09 阅读量:2483

日前,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赵青违规举办满月宴问题。2021年12月7日中午,王赵青在禁止操办范围和工作日时间为其次女举办“满月宴”,并收取礼金,于当日全部退还,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3月7日,王赵青受到记过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石岭乡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王源浩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1年12月,王源浩在未报备的情况下,邀请本单位同事参加其结婚喜宴,并收取礼金,于当日全部退还,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2年3月7日,王源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木头凳法庭临时负责人、一级法官刘岩公车私用问题。2022年1月至3月,刘岩私自决定并违规使用公车用于个人及工作人员上下班。2022年7月,刘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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