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02-22 20:56:40 阅读量:146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确保我市春节期间风清气正,为“节日病”打好“预防针”,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通报如下:
1.卢龙县双望镇曹家沟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长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经查,刘长海在任曹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变通票据、不公开发包村集体土地和村集体工程。2017年11月2日,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长海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张庄村党支部书记周柏松、村委会主任张铁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经查,周柏松、张铁林对该村开展建档立卡和“回头看”工作、以及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工作不到位,出现村民陈某在青龙县城拥有住房的情况下,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问题。对此,周柏松、张铁林均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1月9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柏松、张铁林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海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党总支书记、局长陈文博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经查,陈文博在已配备办公室的情况下,又超标准使用其他房间。2017年11月24日,经海港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海港区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文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4.抚宁区水务局副局长王金星违规处置、购买公务用车问题。经查,王金星在任抚宁镇镇长期间,未资产评估、未履行拍卖程序处置公车,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购买公务用车。对此,王金星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15日,经抚宁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金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时刻保持警醒,坚守廉洁底线,筑牢思想防线。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好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落实规章制度,形成“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尤其对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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