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9 15:41:40 阅读量:134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2日至9月3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青龙满族自治县(下称青龙县)进行了常规巡视。2017年12月13日,向青龙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坚决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最严肃、最首要、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举措,抓严抓实抓细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提高站位,强化担当抓整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坚决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旗帜鲜明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上。牢牢把握新时代巡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决把政治整改贯穿始终,完全拥护省委巡视意见要求。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从严从高的标准贯穿始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打好整改落实这场政治硬仗。二是从快从速,精心部署抓整改。巡视反馈意见会的当天下午,县委书记霍春利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细学深悟反馈意见,研究谋划整改落实工作。2017年12月14日,成立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整改办和党的领导整改工作组设在县委办,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整改工作组分别设在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同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全县整改落实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及各级党组织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三是从严从实,夯实责任抓整改。研究制定《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巡视反馈意见细分为三大类38条具体问题,累计明确21名牵头县领导,87个责任单位,构建起“1+21+87”的整改落实体系,形成以点带面、点面抓总的整改落实格局。同时,坚决增强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四是上下联动,凝心聚力抓整改。县委书记霍春利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累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3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项调度协调会议20余次,对整改落实工作全程领导、全程把关。牵头县领导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勤于调度,不断推动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一办三组”以“三清单一台账”为依托,实行清单销号制度,坚持“日调度、日推进、日督导”,全面把控整改质量关。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职,主动尽责,深入推进具体问题整改落实。全县上下形成了县委常委会负总责、县委书记带头尽责、党政班子成员积极担责、“一办三组”履责督责、责任单位尽职尽责、协调联动、同向发力的强大合力。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至目前,3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未完成5个。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文件69项,挽回损失63.053万元。问责追责党员干部240人,其中县处级2人、科级60人、科级以下178人。
已完成整改的33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关于“领导班子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谋划推动改革发展和解决重大问题力度不大”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项目建设发展不快”问题。一是统一发展思想。县委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中央、省、市会议文件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东峰近期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引领发展。二是明晰发展思路。2018年1月22日,召开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青龙县发展“三步走”,即到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到2030年,全面建成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到2040年,力争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三是明确目标任务。2018年,重点在乡村振兴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生态核心竞争力、改善城乡面貌、全面深化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六个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特色农业、工业转型升级、对外开放、园区建设、县城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风险三大攻坚战。四是有力有序退出矿业开发。深入实施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行动,强力推进露天矿山关闭退出,2018年关闭退出纯露天矿山15座,2020年以前关闭所有“露天+地下”矿山露天采场,实现全县露天矿山全部关闭退出。五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分类处置2015年以来未落地的33个项目,对因合同到期、政策受限、投资企业资金问题等16个项目,依法解除协议;对因项目手续、外部环境等因素影响落地进度的17个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套措施”办法进行专项推进,目前已开工4个,其余13个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不断完善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行领办代办制、分级包联制、“四个一”责任制等推进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观摩、年终考核”制度,着力破解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瓶颈制约。六是全力解决土地整理项目。因项目用地用途变更、设计缺陷等原因,土门子镇炮手堡子村和大石岭乡写字洞村土地整理项目已撤销立项。其他10个土地整理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6月底竣工验收。
2 .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生态文明建设重视不够,对一些严重违法问题处置宽软”问题。一是健全生态体制。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制定山水林田湖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国家生态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立林权、水权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二是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结合青龙县实际,力促在产业绿色转型和新能源开发方面实现突破。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推进双合盛食品、鑫秋木业、云冠栲胶等传统产业加快产品研发、生产制造等环节技术改造。发展壮大以风电、光电为主的新能源产业,力促中节能、国电投、中电建等风电项目开工建设,争取华润风电、天辉光伏等风电项目并网发电。三是推进生态产业化。以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高质量承办2019年全市旅发大会为目标,深入挖掘满族文化、红色文化、乡村民宿等特色资源,全面实施全域旅游“十大专项行动”,扎实推进祖山景区改造提升、冷口温泉度假区等6大旅游重点项目,以点带面,叫响青龙县旅游品牌。四是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把板栗作为第一主导产业,成立了板栗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制定板栗质量标准,年内新增板栗基地4万亩以上,提质增效10万亩以上,新发展1~2个板栗深加工项目,打造全国板栗生产第一县。把中药材作为地方优势产业,加强与北京药用植物研究所合作,年内完成北苍术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打造全国北苍术第一县。依托同盛医药、满药本草等龙头企业,按照“公司+药企+合作社+农户”模式,年内新发展道地药材1.5万亩,总面积达到12万亩。把食用菌作为重要富民产业,扶持木兰菌业、客援红菌业等龙头企业建设菌种研发中心和技术培训中心,年内新发展食用菌500万棒,总规模达到5000万棒,总产量达到2.5万吨。
关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有的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一是“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对10个乡镇通报批评;问责追责67人(科级11人)。二是责令6个乡镇严格按照扶贫政策收回平均分配给非贫困户的款物。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对平均分配扶贫款物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村、驻村工作队开展“回头看”,就此类问题进行严格自查自纠。把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作为下步巡察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县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多发”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制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的通知》,深入开展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城乡低保专项核查整治、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整治、“一严惩一集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等6个专项行动。二是建立监管平台。自主研发了“扶贫领域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前台公开、后台监管、过程留痕、全程监督的方式,有效整合各类信息,实现了扶贫领域全程留痕监管。三是强化监督执纪。在全县征集并组建851人的扶贫领域监督举报志愿者队伍,成立9个检查督导组和6个专案组,按照“五个顺着查”工作法,对25个乡镇及相关县直部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完成年底前脱贫摘帽任务仍然艰巨”问题。一是部署再精细。2017年9月份以来,制定出台《贫困退出和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贫困人口退出核查和拟退出贫困村验收工作方案》等脱贫攻坚领域制度文件10份,累计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6次,县委书记霍春利、县长王殿忠累计召开脱贫调度会议26次,研究解决问题,督导检查工作,加力加压、只争朝夕,拿出超常规办法推进贫困退出工作。二是任务再明确。开展“脱贫攻坚百日会战行动”和“贫困退出攻坚月行动”,围绕贫困退出“户6村9县7”各项指标,县级领导直接包村包户,公职人员分包3~5户。逐条逐项摸清底数,一事一策研究解决办法,逐项查漏补缺,对标对表找差距,硬化举措补短板。三是督导再加压。成立贫困退出指挥部,将贫困退出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大督察”内容之一,设立5个专项督导组,分区包片,对照贫困退出时间表,实行“日督导汇总、周分析调度”制度,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关于“执政为民意识不够,一些民生问题仍未解决”问题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森林火灾防范控制不力”问题。一是精心部署。修改完善《关于2018年度森林防火的实施意见》《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制度文件14项,以最严厉、最有效的措施抓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夯实责任。严格落实“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护林员包山头地块”防火责任制,全面推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防火管护无盲区。三是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森林防火条幅、出动宣传车、电视广播、微信QQ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进入防火关键期以来,开展了“小手牵大手”“万名公职人员返乡宣传森林防火”等专项活动。四是严管重罚。严管野外火源,加大巡查巡护的密度,做到“见烟查、见火罚”。2017年10月份以来,已依法拘留8人。五是注重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培训、演练,不断加强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和乡镇、村扑火队伍建设。六是加大投入。新增森林消防车27辆、消防水车2辆。七是强化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信息及时传送。
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的问题
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一是注重学习传达。2017年8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研究推进全县意识形态工作。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防范风险隐患。二是出台制度文件。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一列入四纳入”原则,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目标、措施和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扎实安排部署。将意识形态作为2018年县委重点工作之一,在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报告中,县委书记霍春利予以重点强调,同时纳入《2018年县委工作要点》,与其他重点工作一同分解落实、一同督导检查、一同考核验收。
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力度不够”问题。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钟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林广树,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范朝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岳红江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二是出台制度。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三办法两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以及重点责任单位职责。对党委(党组)主要责任、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切实将压力传导到基层。三是强化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乡镇权重3分,县直单位权重5分,自2017年年度考核开始施行。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问题较多”问题
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直单位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一是完成巡视指出的具体问题整改。县委组织部第一时间约谈县直机关工委、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7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求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迅即整改。县人大办、县扶贫办、县发改局等单位累计划分69个党小组。县政协人大办和县物价局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工作。一建、三建等改制企业累计转出党员11人,现有党员10人,补缴党费3100元,党组织生活实现正常化。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召开以“找问题、抓规范、促提升”为主题的县直机关党建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机关党建联查、《党支部工作手册》“查、评、比、晒”等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县直单位党支部全部按照要求划分党小组,党组织生活正常规范开展,支部管理松懈、党费缴纳不及时、活动记录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2018年定为“机关党建规范年”,制发《加强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县改制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6个,建立“县直机关单位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台账”,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观摩,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大排名,切实推进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
1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乡镇、村党组织弱化”问题。一是精心部署。2017年9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8次,县委组织部召开调度会3次、推进会4次,对后进村整顿转化等重点工作进行调度部署。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一对一”谈话提醒、县乡村“三级书记”谈党建活动,建立月提示、月例会、季通报工作机制,压实党建主体责任。三是完善长效机制。制发《关于严格落实党组织基本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文件7个,推进农村党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关于“干部配备和编制管理不规范”问题
1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关于“科级干部超配”问题,经核查,我县有部分单位存在科级干部超配问题,系按照援疆干部政策安置第七批援疆干部形成的,属于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省、市关于援疆干部“先进后出、逐步消化”的政策规定进行消化。关于“非领导职数超配”问题,经核查,对县内各单位非领导职数配备单独进行核算,存在部分单位超配非领导职数问题。但按照省、市相关工作精神,科级非领导职数在全县范围内统筹计算,目前,我县科级非领导职数总体空缺。下一步,通过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干部调整交流,不断优化科级领导班子配备,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制度,巩固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治工作成果,确保不出现超配问题。
1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务员岗位混岗严重”问题。经核实,在公务员岗位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共涉及84人,已完成登记74人,未登记的10人将通过干部交流、调整等途径逐步消化。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把好公务员“入口关”,做好公务员录用、调任、管理等工作,坚决杜绝公务员岗位混岗现象。
关于“干部管理使用不严格”问题
1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提拔标准不严”问题。经调查核实,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13年之前我县确实存在个别破格提拔现象,今后对破格提拔干部将从严把握,严格执行报告审批程序。2014年11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印发后提拔调任的2人均已清理到位。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规定,杜绝从企事业单位提拔调任干部。
1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档案管理不完善,个别党员干部身份存疑”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进行了重新修订,研究制定了《新任县委管理干部档案任前审核、整理、移交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干部档案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对个别干部档案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处理。
1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低职高配,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认真核查,通过分类处理、干部调整完成整改。今后,将严格按照编制文件规定配备干部,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预审备案制度,坚决杜绝低职高配、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等问题的发生。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问题。一是筑牢思想根基。县委班子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列为2018年度宣传重点工作之一,把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列为2018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抓实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了“年初分工、年中督察、年底交账”工作机制,形成科学定责、强化履责、严格追责的责任链条。2017年9月份以来,先后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霍春利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逢会必讲、以上率下。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领域工作汇报,每月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谈心提醒,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通过廉政约谈、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实现网格式全覆盖。三是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八项配套制度”,对签订责任书、记录纪实台账、开展廉政谈话等予以明确规定。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要求各级党组织实行“月报告”制度。四是严格检查考核。突出对主体责任落实和“一岗双责”履行情况的量化评分,体现坚决落实责任的导向作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追究办法,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督察督办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追责问责力度较弱”问题。一是提升履职能力。深化纪检机关作风整顿,教育引导纪检干部坚守职责定位,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开展“纪检机关大讲堂”,聘请专家、业务能手解读《准则》《条例》和《工作规则》,选派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市纪委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二是坚持“一案双查”。今后查处案件,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同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以案示纪、以案示警。三是开展“回头看”。对2014年以来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回头看”。经认真核实统计,2014年以来,因信访维稳、森林防火、农村扶贫领域问题、农村项目管理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累计追责316人,其中科级干部109人。
1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不够”问题。一是1月1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议,通报了典型案例处理情况,县委书记霍春利再次要求班子成员及全县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做到秉公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二是2月11日,召开县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县委组织部在会前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县委班子成员结合违纪违法反面典型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班子成员主动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真正做到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三是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看《永远在路上》《巡视利剑》专题片1000余场次,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2013年省委第十巡视组在巡视青龙县的反馈意见中提出“三公经费”超支问题后,2014年度‘三公经费’超支仍比较严重”问题。一是开展自查。经核实统计,2015年以来,全县“三公经费”预算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下降了8.40%,2016年下降了3.58%,2017年下降了18.03%。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制定了《关于开展“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成立联合检查组,对 2014年以来“三公经费”超支严重的预算单位进行检查。三是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从预算管理、支出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完善“三公经费”月报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四是强化巡察监督。县委把“三公经费”管理作为下步巡察重要内容,开展专项巡察,着力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形成震慑。
2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和巡察工作抓得不紧。县级巡察工作存在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发现问题能力不足、巡察结果运用不够等”问题。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实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对4个县直单位、12个乡镇进行了常规巡察。在此基础上,从四个方面细化了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建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县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县委巡察工作的领导。二是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印发了《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意见》《县委巡察组工作指导流程》等12项制度,建立完善44步巡察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人才储备。分别建立巡察组长库和人才库,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巡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四是强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成果纳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考察、纪律监督、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2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执纪审查失之于宽”问题。一是加强信访举报处置。畅通“来访、来信、来电、网络”信访举报渠道,坚持问题线索集体审查,确保每一件线索不失管、不遗漏。二是探索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相“分离”。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每个监督室与监督对象一一对应的关系,实现了监督职责的独立和完整,做到执纪监督与执纪审查相分离。三是建立“一托五”执纪审查工作机制。每个纪检监察室分别联系5个乡镇,一般性案件执纪审查以联系乡镇的纪检监察室为主。
2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纪检机关‘三转’仍未完全到位”问题。一是完成具体问题整改。县纪委书记亲自约谈肖营子镇、茨榆山乡党委书记,进行严肃批评,责成立即重新调整规范工作分工。将25名乡镇纪委书记统一纳入县纪委考核序列,由县纪委提出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和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建议。自2018年起,将乡镇纪委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县纪委统一管理拨付,增强乡镇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建立机制。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明确提出乡镇纪委书记聚焦主责主业,不再包片包村,不再分管、代管、协管或从事纪检主业以外的其他工作。
2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乡镇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不强”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有计划地抽调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跟班培训,逐步提高乡镇纪检干部审理谈访、审议执行等能力水平。二是注重业务指导。制定了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流程及文书格式,以“模板”明确规范办案流程和文书模式,确保纪检干部更直观地掌握标准化工作方法。三是强化审核把关。乡镇纪委案件调查结束后,由县纪委审理室对案件审核、处分决定、文书案卷严格把关,对定性不准确、量纪不恰当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杜绝发生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
2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推进‘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双清’(双违)工作不敢较真碰硬”问题。我们从两方面细化了整改。一是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督导调度,严格督察督办。目前,“政事政企政会不分”专项清理中未完成的63个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全县累计整治“双违”862处、面积185209平方米,整治完成率100%。二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双违”整治任务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累计给予4个乡镇主管副职行政警告处分,4名国土所长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政法部门和基层‘微腐败’问题突出”问题
2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法队伍整体素质需要提高”问题。一是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开展党规党纪和政法知识学习培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研讨、庭审观摩等活动,全面提升政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县法院分别召开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和整改小组会议,将2014年以来发还改判的案件逐一建立台账,逐一剖析原因,逐件作出情况说明,汲取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错案追究,案件终身负责,发还重审改判案件的数量与绩效挂钩等制度,切实有效压减重审改判率。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案卷检查活动,及时了解掌握政法部门执法状况,规范执法办案情况,对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严肃查处,推动执法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2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两委’班子‘微腐败’问题多发”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制发《关于开展严肃惩治村级腐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县深入开展严肃惩治村级腐败、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行动,2017年9月20日以来,发现村级“微腐败”问题线索71条,其中立案24件,问责追责23人。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开展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先后点名道姓通报涉及扶贫领域问题、作风问题以及村级“微腐败”典型案例6起。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禁而未绝”问题
27.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一是核查追缴。县纪委、县审计局对2015—2016年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认真核查,责令相关单位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管理。二是严肃问责。党纪政务处分3人,批评教育1人。制发了《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补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各单位组织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县纪委协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成立3个检查组,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以来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单位负责人对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四是健全制度。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责令存在问题单位按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管理。五是强化巡察监督。县委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作为下步巡察重点内容之一,切实加强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28.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单位公务接待费用偏高”问题。一是追责问责。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严肃追究违纪人员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制发《关于开展公务接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纪委协调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成立5个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2016年以来公务接待进行专门检查。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部分单位财务人员政策把握不清问题,由县财政、审计部门组织全县财务人员和主管财务领导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纪律意识。四是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明确公务接待依据、规范接待流程、细化接待标准、规定消费支付方式,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同时,不断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河北省村级财务收支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执行刚性,全面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
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29.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不依法履行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手续”问题。一是调查核实,严肃问责。县纪委、县财政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6个单位存在的应招标未招标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县财政局印发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的检查方案》,要求各单位以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为重点,自查自纠2015年以来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自查基础上,由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政府采购问题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三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针对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明确采购各方责任、强化整改采购监管体系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行为。
30.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支付奖励资金”问题。一是制定并严格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今后挂牌上市企业实行规范化分层补贴。二是关于超业务支出范畴列支乡村扶助款问题。县审计局对相关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对违规的企业罚款2万元。三是2014年以来,废止相关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政策,杜绝发放任何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资金。
3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返还税款”问题。一是2016年以前,促进总部经济企业发展奖励办法符合国家、省相关政策,青龙县也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2016年以后,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青龙县实际,停止执行总部经济企业奖励政策,未发生一起违法返还税款行为。二是巡视组指出该问题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对该类优惠政策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坚决杜绝违规返还税款问题。
3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不合规票据入账”问题。一是开展“不合规票据入账”专项整治,要求各单位对已入账报销的发票限期进行自查自纠,对不合规票据立即予以整改。由县纪检监察、财税稽查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出具或入账不合规票据行为,严肃追究责任。二是组织培训。安排财税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知识的培训,全面提高不合规票据鉴别能力。
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乡道路损毁严重。蛇刘线、木南线等道路年久失修,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一是研究制定2018年县乡道路建设计划,重点推进大冷公路、三沙线、杨三线等7个公路建设项目,总里程171.7公里,预计总投资51.57万元。二是全面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完成农村公路改造项目53公里,县乡道路危桥改造22座。三是蛇刘线改造项目已竣工通车,木南线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下一步,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和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待项目资金筹措到位后,立即开工建设。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突出”问题。一是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59座到期未续证应关闭的尾矿库中,13座已开始履行取证、续证手续,预计2018年6月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4座已于2月初完成闭库主体工程。其余12座正在履行闭库前期手续,预计年内完成闭库。二是全面维修病险塘坝。38座病险塘坝全部完成除险规划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工作,预计3月中旬开工建设,汛期前竣工。同时,制定塘坝日常管护机制,确保安全运行。三是全力整治采矿隐患点。2个采空区治理工程已完成工程总量的60%,预计6月底竣工。1个采空区治理工程已开工,预计年内竣工。3个采空区已编制治理方案,预计4月份开工,年内竣工。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部分机构人员超编”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编委办、县人社局,对全县编制核定及人员配备情况重新进行了核查,对超编问题通过机构改革、调整编制、干部调整交流、乡镇定岗补员(纳入全额)等途径逐步整改消化。目前,行政单位超编已消化8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已消化48人,县直单位工勤已消化1人,参公群团已消化2人。今后,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防止新的超编问题发生。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违规挂职”问题。县委组织部对科级干部挂职情况认真核查,进行分类处理,目前已消化整改35人,剩余11人将通过免去挂任职务、交流任职等途径于年内消化整改完毕。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干部挂职工作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干部挂职。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违规举借债务”问题。一是迅即纠正,利用企业改制契机,通过资产核算,彻底核查债权债务往来,确保所欠债务年内归还到位。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县财政局制发了《关于开展违规举借债务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把2014年以来单位违规举借债务、拆借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纳入自查自纠范围,开展全面清查并加快对标梳理。三是强化巡察监督。县委把违规举借债务作为巡察重要内容,纳入巡察工作方案,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三、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巡视期间,省委第五巡视组共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90件(含扶贫领域39件),涉及126人。县委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县纪委迅即分类处置、严肃处理。县纪委依纪依规、从速从严,认真做好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工作。90件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分类处置,其中初核50件、立案30件、谈话函询4件、暂存2件、正在办理2件、其他处理方式2件。目前,已办结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1人,其中科级7人、科级以下34人。党内警告20人、党内严重警告14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2人、行政警告2人;移交司法部门3人;组织处理5人。
四、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问题见底清零、长效机制日趋完善、治党管党全面加强。
(一)坚定不移讲政治,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持思想建党不放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谋划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决维护和捍卫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主动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在青龙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一以贯之抓整改,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巡视永远在路上,整改亦永无止境。我们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巡视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效。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县直单位党建不规范”等33个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安全隐患问题突出”“部分机构人员超编”等5个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整改问题,进一步研究细化整改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设定时限、倒排工期,严查严督,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加紧办理,确保见人见事,依纪依法处理到位。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源头管控,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三)持之以恒强保障,扎实推进管党治党。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更加深刻地认识和把握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严”字当头,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特别是聚焦县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提高政治站位,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县委常委会建成引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二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督导作用,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高质量开展“机关党建规范年”活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实现基层党组织生活正常化、规范化。开展“两提两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后进村整顿转化,打造一批红旗党组织。抓好村“两委”换届,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推行村干部集中办公轮流坐班机制,实施农村基层党建保障行动计划,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严格规范党员管理、从严发展合格党员,推动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加强。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整治“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落实“两个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不断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四)坚持不懈重担当,全面提振发展信心。坚持把整改落实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与“双创双服”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转型升级、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生态创建、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意见落实到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实践中,真正把整改落实的成果、集中整改激发的热情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发展成果,加快建设新时代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县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5月14日至7月14日)。联系电话:0335—2681258(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青龙满族自治县省委巡视整改征求意见信箱;邮政编码:066500;电子邮箱:qlmzzzxwxcb@163.com。
中共青龙满族自治县委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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