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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典型问题通报

来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7-28 19:36:49 阅读量:1186

 为深入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青龙县纪委监委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严肃查处。现将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青龙满族自治县平方子乡周杖子村原党支部书记牛世荣违反群众纪律,克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费用于村集体支出问题。2016年11月,周杖子村确定周志、鲍计军、牛建壮、周玉友四人为该村生态护林员。周杖子村村委会在与四人签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前,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牛世荣分别与周志等4人协商,在护林员管护补助费拨付到个人的账户后,由周志等四人各拿出2500元,用于村里支付2016年征用周玉友户土地的补偿款,4人表示同意。2017年12月,生态护林管护补助费拨付到位,周志等4人取出护林管护费后,分别交给周玉友各2500元,周玉友共得到土地补偿款10000元。牛世荣违反群众纪律,个人决定克扣四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费各2500元用于村集体支出。该行为侵害了群众利益,已构成克扣群众财物行为,对此本人负有直接责任。鉴于牛世荣在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有受处分前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2020年5月2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牛世荣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青龙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赵学峰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办企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08年7月至9月间,赵学峰在娄杖子乡前擦岭村建设铁选厂分别租赁了19户村民22.248亩土地,约定土地年租金每亩900元。2017年以后,赵学峰未向各户支付土地租金。2017年3月,赵学峰在铁选厂门口张贴终止租赁告知书,但铁选厂仍占用原有租赁土地,19户村民土地租金也未付清,从而引发群众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4月15日,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监委委员会议研究,给予赵学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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