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12 10:40:19 阅读量:6004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
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中国共产党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向中国共产党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21年7月10日)
现将中国共产党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主要体会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青龙满族自治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十三届县纪委以来的主要工作
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县委和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开展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忠诚担当、干净干事的氛围更加浓厚。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带领全县纪检组织深刻把握新形势下纪律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党心民心极大提振,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一)始终坚守初心使命,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全面从严治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带动全系统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两个维护”。扛稳抓牢政治责任。紧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围绕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重点任务开展精准监督,加强对营商环境、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双违”整治等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717人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28份,监察建议书109份,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6件,处分26人,通报曝光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起4人。围绕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专项治理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的重点领域清理规范等专项工作开展严督实导,督促整改问题270个,处分2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6人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入手,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廉政体检”360批19562人次。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监督,廉政查询审核村“两委”候选人5218人次。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践行初心使命,组建工作专班和监督检查组,围绕职能部门作用发挥等情况开展跟进监督,发现并督促解决问题474个,受理疫情方面信访举报28件,立案7件,处分6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人次,责令辞职2人。发挥政治监督作用,有序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准确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受理问题线索16件,立案5件,采取留置措施3人,给予处分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6人次,通报违纪违法案件4起,在教育整顿中有效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一体推进“三项改革”。县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县纪委切实负起专责,严格按照时间表、施工图对标对表,圆满完成县监委组建和人员转隶,实现对全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的前提下,调整优化内设机构,工作力量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组建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57个县直部门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完成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编制、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编制核定和人员配备工作。持续深化“三转”,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实行了“三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紧扣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加强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执法部门在线索移交、调查措施使用、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汇聚反腐工作合力,达到“1+1>2”的效果。县监委成立以来,立案调查88件,政务处分120人,其中政务开除12人;采取留置措施12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成功办结了全市首例留置措施案件,促进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聚焦监督精准发力,监督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构建监督新格局。实行县纪委班子成员包联乡镇(街道)督导机制,组建5个协作区,统筹监督执纪力量,充分发挥联片监督和派驻监督优势,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强化同级监督,实行分层分级精准监督,落细落实日常监督,开展廉政谈话1145人次,诫勉谈话481人次,提醒谈话1142人次,警示谈话14人次,批评教育993人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591人次,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6.5%、30%、2.3%、1.2%,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效果不断增强。推动压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协助县委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推行“四责协同”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发挥问责利器作用,围绕脱贫攻坚、森林防火、信访维稳、生态环保等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追究416人,处分312人。构建以村为单位的村务监督微信群,选派406名村级特约监察员,聘请851名扶贫领域监督举报志愿者,探索开展了5个村党组织书记“提级监督”试点,把监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
(四)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高起点谋划推动。积极协助县委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制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年度巡察工作方案,有的放矢推进巡察工作。推进县委巡察机构改革,公开遴选巡察干部9人,建立了109人的巡察人才库,实行巡察组组长、巡察对象、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对巡察组长“一次一授权”。高标准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覆盖目标与年度任务,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延伸巡察+交叉巡察”多管齐下,开展10轮常规巡察、5轮村级巡察、3轮专项巡察和1轮交叉巡察,圆满完成十三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高质量整改落实。把抓好巡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整改报告审核把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高水平打造特色。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一项机制、三项制度”,围绕打造3个村级巡察示范点,深入挖掘巡察特色做法,有力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从严纠治“四风”。坚持以钉钉子精神,反复抓抓反复,坚决纠治“四风”顽疾,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36件,处分5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14起。坚持靶向施治、精准发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领导干部“头雁效应”,严查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6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人次,辞退2人。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抓好作风纪律整顿,先后开展40余轮次明察暗访,发现问题72个,立案29件,处分24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2人次。开展工作纪律和“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立案3件,处分3人,责任追究9人。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深入开展公务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扎实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和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一问责八清理”共清理和整改问题4169个,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4084个,处分23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扎实推进巡视巡察整改暨“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回头看”,自查自纠问题线索398件,处分141人,组织处理309人,让正风肃纪给老百姓带来更多获得感。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实行每周固定召开信访举报信息集体研究会和信访举报闭环管理制度,开展信访举报“动态清零、增量随清”等专项行动,探索推行“听证式”阳光回访,对4084件检举控告做到精准受理、精准办理。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共处置问题线索4825件,初核4199件,立案1806件197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0人。成功办结追逃案件1件1人。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9名受到不实举报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取得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推进以案促教促改促建,督促相关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92次、民主生活会74次,查找各类问题241个,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0项。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协助县委召开全县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扶贫领域警示教育大会4次,点名通报曝光29件82人次;召开现场发布会3次,清退违纪资金12.6万元。建立1059名县委管理干部廉政档案,强化对“关键少数”的动态监督。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扎实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教育,深入开展“学用党内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学国学、正家风、倡廉洁”等系列活动,推进纪法流动课堂进基层,发放廉政教育教材1090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160余场次,培树“清廉使者”787名,打造了50个廉政文化示范点,引导党员干部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脱贫攻坚政策不落实整治、城乡低保专项核查整治、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办。专项治理以来,共查处824件,处分917人,通报典型案件59起116人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更加突显了监督保障作用。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围绕“一条主线、三条支线”,开展“一案三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自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3件,处理59人,其中处分40人,党内除名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8人次;协助完成市纪委指定其他县区管辖的案件3件,落实涉及我县处分人员29人,严肃查处发生在政法系统的张景春、张维玉、潘友、周永余等严重违纪违法人员,顺应了民心所盼,维护了公平正义,获得了群众认可。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现并解决问题527个,处分150人,“第一种形态”处理137人次,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牵头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个专项整治,完成整治任务48项,整改问题303个,着力解决了一批影响党的建设、制约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同时,深入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减税降费监督检查、矿产资源开发专项监督检查、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宗教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专项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
(八)从严从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铁军。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县纪委常委会从自身做起,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完善落实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机关党支部政治功能,以抓党建带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能力建设。突出分级分类、全员覆盖,扎实开展纪法知识和业务培训,举办机关大讲堂97期,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104次,通过授课辅导、线上学习、视频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累计培训5852人次,配合省市纪委监委专案、专项工作180余人次,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升。严抓作风建设。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对全县纪检干部提出并践行“心要诚、脑要清、眼要明、嘴要紧、手要勤、脚要稳”要求。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增强正向激励,全覆盖建立纪检干部廉政档案,关心关怀关爱干部职工,干部队伍激情、活力不断增强。从严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党内谈话制度,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给予党纪处分3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5人次,坚决防止“灯下黑”。
十三届县纪委以来,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向好,在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中进一步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心民心更加凝聚,党风政风持续优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创新突破、在与时俱进中不断完善发展、在探索实践中不断开拓进取,形成了新亮点、积累了新经验、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成绩。纪律审查、“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巡察等多项工作在省市纪委作经验交流,县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四项工作整改“回头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做法得到省市纪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创新开展的纪法流动课堂、村务监督微信群等工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走在全市各县区前列,“听证式”阳光回访得到了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了经验做法。被省纪委确定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联系点、省级巡察工作规范化推进联系点和省级乡镇村巡察整改工作联系点。
十三届县纪委以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得益于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严格自律和共同努力,得益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得益于县纪委委员和广大纪检干部的忠诚履职和辛劳付出。对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和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我们要倍加珍惜,不断发扬光大。
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压力传导不到位,忽视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不够;有的党组织书记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还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禁而未绝,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意识还不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时有发生。纪检干部队伍在理论学习、能力素质、监督方式方法和纪律作风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此,我们务必保持高度警醒,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三届县纪委以来的主要工作体会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十三届县纪委以来工作,在学思践悟中,我们深刻体会到:
(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委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县纪委带领全县纪检组织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跟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纪委部署,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不断优化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根据形势任务变化,紧跟时代发展要求,保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胜利走向胜利。
(二)必须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支持,为纪检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是纪委担当作为、秉公执纪的强大动力。县委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定期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纪检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遵循。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党对纪检工作的领导,深刻领会和精准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始终沿正确政治轨道前进。
(三)必须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班子,核心在“一把手”。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关键得益于县委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凝聚起管党治党强大合力。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盯紧“关键少数”,抓住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层层明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追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必须聚焦主责主业,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是纪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县纪委带领全县纪检组织不断强化党章意识,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深化监督机制,推动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全覆盖”,一体推进“三不”,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持续深化“三转”,精准高效履职尽责,有力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
(五)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根本立场,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 严治党中感受公平正义。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县纪委带领全县纪检组织始终把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作为评判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纪检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坚持人民立场、顺应人民期盼、回应群众关切,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提振信心、赢得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六)必须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县纪委带领全县纪检组织始终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以铁的纪律作风锻造队伍。实践证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做到行使权力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严之又严,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铁军。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县委的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后五年全县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纪委必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强化政治担当,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讲政治、聚合力、重实干、促发展”工作导向,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全面建设现代化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一)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到实处。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掌握运用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巩固深化学习教育成果。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改革、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等重大战略举措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庸懒无为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起,牢牢把握勇于自我革命这一党的显著标志,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住管党治党“牛鼻子”,加强对“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深入开展廉政谈话、政治性警示教育,从严把好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加强廉政档案动态更新管理,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深刻把握腐败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对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深化标本兼治。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推进以案促教促改促建常态化。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注重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毫不松懈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深化治理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创新方式方法。在紧盯节日“四风”问题强化提醒提示、监督检查同时,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综合运用区域联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强化对隐形变异“四风”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以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盯住不放、快查快处。推进长效常治。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价值理念。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深化专项治理。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紧盯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压实有效解决老问题、有力遏制新问题的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群众利益。紧盯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常态化,坚决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把监督向基层延伸。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压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五)坚定不移推进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中央加强巡察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高质量、有节奏推进巡察全覆盖工作。切实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坚守“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不动摇,坚持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统筹安排好交叉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强化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成果全面转化运用,更好地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深化改革、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求,完善巡察制度,进一步提高巡察规范化水平。
(六)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政治引领作用,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监督贯穿于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使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协助党委引导推动各类监督与党内监督同心同向,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探索落实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措施,健全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做深日常监督,深化包联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加强指导、提出建议,着力发现问题,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监督、参与监督。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抓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发挥改革先导、突破、创立作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统筹推进确定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两个责任”清单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机制落实,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四责协同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反腐败协作机制,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格局。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落实“室组地”联合办案要求和“室组”联动监督、“室+乡镇纪委”联片监督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八)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铁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将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从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带动全县纪检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突出政治教育,锤炼过硬政治品格。锻造过硬作风。坚持“讲政治、聚合力、重实干、促发展”的工作导向,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发扬“三行作风”,落实“四干机制”,把各项工作往“深实严细久”里做,自觉为民担当尽责。注重强化协作配合意识,规范和完善内部工作流程,推动全县各纪委、纪工委和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之间相互补台、横向联动、协同高效。提高能力素质。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全员培训,办好机关大讲堂,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加大干部培养管理、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和关心关爱活动,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从严加强自我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正风肃纪反腐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勇于担当,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不忘初心、奋勇前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凝聚党心民心,为完成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建设现代化富裕美丽幸福新青龙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2.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3.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4.“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5.“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6.“两个为主一报告”: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7.“三项改革”:指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8.“三不”: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9.“三大攻坚战”: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
10.“三多访”:指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
11.“四个不摘”:指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12.“雅贿”:指贿赂方式的新变种,行贿人不再送官员真金白银、香车豪宅或有价证券,而改送高档相机、天价香烟、名家字画、珍奇古玩等。
13.“影子股东”:又称干股股东,俗称“干股”,是指不实际出资或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出资形式的要素出资,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东。
14.四项监督: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
15.四责协同:指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的工作机制。
16.“六稳”“六保”:“六稳”,指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指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17.“三转”: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8.“三统一”:指乡镇纪检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经费保障由县区纪委统一管理。
19.“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
20.“十个严禁”:指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
21.三个不固定:指巡察组组长不固定、巡察对象不固定、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不固定。
22.“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指围绕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这条主线,沿党委政府、政法机关、监管部门这三条支线,循线追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失职失责问题。
23.“一案三查”:指在查办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既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关系网、“保护伞”,又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24. “一项机制、三项制度”:指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联机制和巡察工作规范化推进联系点制度,乡镇、村(社区)巡察整改工作联系点制度,巡察典型案例报送制度。
25.“三行作风”:指有令即行、雷厉风行、身体力行。
26.“四干机制”:指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什么时间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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